【財華社訊】8月11日,據財政部網站發佈,財政部印發《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其中提到,現階段,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一)支持學前教育擴優提質。
1.支持地方補足普惠性資源短板。堅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擴大普惠性資源供給,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理順機關、企事業單位、街道集體辦幼兒園辦園體製並向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扶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等。
2.支持地方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製。落實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製。
3.支持地方提高保教質量。改善普惠性幼兒園辦園條件,配備適宜的玩教具和圖畫書。對能夠輻射帶動薄弱園開展科學保教的城市優質園和鄉鎮公辦中心園給予支持。
4.支持地方鞏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的資助製度。資助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接受學前教育。
(二)落實學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免除符合條件的公辦幼兒園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對在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保育教育費水平給予相應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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