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8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意見》。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意見明確,免保育教育費對象。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對在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財政部、教育部將統籌考慮學齡人口變化、財力狀況等因素,研究適時完善免費學前教育政策。西藏,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涉藏州縣,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蘇、克孜勒蘇柯爾克孜四地州等地區在園兒童繼續執行現行政策。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不含夥食費、住宿費、雜費等)執行。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兒園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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