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6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發佈關於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的公告。境外投資者以中國境内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用於境内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抵免境外投資者當年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準予向以後結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稅收協定中關於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適用稅率低於10%的,按照協定稅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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