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5月30日,據香港政府新聞網訊,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十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減低發電廠2030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限額,提升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
第十份技術備忘錄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頒佈,把電力行業2030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分别減低至2302噸、8350噸和317噸,與現有第九份技術備忘錄載列的2026年電力行業排放總量上限比較,分别進一步收緊19%、25%和14%。
第十份技術備忘錄下周三提交立法會,以期本年年底前生效。新的排放限額將由2030年1月1日生效。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m.iteamtexas.com/)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 (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