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0月31日,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公布「粵車南下」的實施安排。在「粵車南下」安排下,符合條件並經核准的廣東私家車(粵車)可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前往香港口岸人工島上的自動化停車場(口岸停車場)泊車後(車輛不入境香港),司機和乘客經香港國際機場轉乘飛機或入境並轉乘香港本地交通工具訪港;或在無須取得常規配額下以自駕方式經大橋直接入境並駛至香港市區(入境市區部分)。
粵、港政府同意,口岸停車場的「轉機停車場」將於今年11月1日上午九時起開始接受申請,並於11月15日凌晨零時起啓用;而入境市區部分將於12月9日上午九時起開始接受申請,並於12月23日凌晨零時起開始讓已獲批的廣東私家車經大橋入境香港。
廣東省政府已於今日公布「粵車南下」口岸停車場和入境市區部分的管理辦法,包括申請人、車輛及司機的詳細資格要求、保險規定、口岸通關和道路行駛要求、程序手續、違規違法處理機制等。
為確保有序實施,「粵車南下」兩個部分均先開放予廣東省四個城市申請(即廣州、珠海、中山和江門),並計劃於半年後逐步推至廣東省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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