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8月12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九部門印發 《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其中提出,嚴控資金流向。經營主體要確保將貸款資金用於開展合規經營活動、提升服務供給能力、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嚴禁虛報、冒領、套取、截留、擠佔、挪用貸款資金,嚴禁將貸款資金用於房地產開發或投資、理財等套利活動。經辦銀行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審核檢查結果申領貼息資金,確保貼息資金合規用於向符合貼息條件的經營主體兌付,嚴禁經辦銀行和經營主體套取貼息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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