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4月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保險資金未上市企業重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險機構應當明確發展戰略和市場定位,提升投資管理能力,根據國家政策、監管要求審慎開展重大股權投資,加強對股權投資的統籌管理,防止無序擴張。保險機構開展重大股權投資,應當符合《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關於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的資質條件。保險機構應當全部使用自有資金開展重大股權投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開展重大股權投資,可以投資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類金融企業,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科技、大數據產業、現代農業等企業,符合監管規定的共享服務類企業,以及金融監管總局認可的其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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