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2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發佈《關於優化鋰亞硫酰氯電池進出口監管措施的通知》。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優化部分鋰亞硫酰氯電池進出口監管措施。適用範圍為第三類監控化學品亞硫酰氯(化學文摘社登記號:7719-09-7)灌裝含量不超過1千克的單個鋰亞硫酰氯電池或電池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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