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1月10日,商務部網站公佈,為進一步做好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據《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商務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決定對《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製毒化學品管理目錄》《特定國家(地區)目錄》進行調整,將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國家(地區)目錄》,並單獨增列針對上述3個國家的13種易製毒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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