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6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若幹措施》。措施提出,允許福建省内銀行為台胞在閩合法合規商品房交易相關款項辦理跨境人民幣收付業務。福建省内銀行可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為台胞辦理商品房交易相關的跨境人民幣收付款及境内支付業務。支持在福建開展境外人員境内支付服務先行先試,提升境外來閩人員支付服務水平。統籌兼顧優服務與控風險,製定實施便利化措施。持續推行線上預約開戶。指導銀行加大自動取款機(ATM)改造力度、開通境外銀行卡支取人民幣現金功能,在重要場景加快外幣兌換點建設和自助兌換機佈放,提高外幣兌換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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