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5月7日,深交所發佈關于進一步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 服務新質生產力的通知。其中提出,進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機制,打造一二級聯動、投融資協同的良好市場生態。
(一)健全科技創新債券融資審核「綠色通道」機制。發行人申報和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適用「即報即審」的「綠色通道」機制。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可以參照適用知名成熟發行人優化審核安排,提升科技創新債券審核注冊效率,對不存在需重點關注的負面情形的,本所審核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0個工作日。
(二)鼓勵發行人創新設計債券條款。鼓勵發行人對發行方式、期限結構、利率確定和計算方式、還本付息方式、贖回或轉換選擇權、增信方式等方面進行創新。支持發行人設置預期收益質押擔保、知識產權質押擔保、可轉換為股權、票面利率與科技創新企業成長或募投項目收益掛鈎、以募投項目收益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等創新條款。
(三)優化科技創新債券做市等交易機制安排。支持科技創新債券質押融資,質押折扣系數可以在債券各檔位對應折扣系數取值基礎上適當上浮,並適度降低科技創新債券納入基準做市券門檻。鼓勵證券公司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承銷與做市報價聯動服務,本所將證券公司開展科技創新債券承銷、做市業務情況納入證券公司年度評價、參與創新業務或產品試點的考慮因素。
(四)引導投資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債券投入。支持銀行理財、券商資管開發投資于科技創新債券或掛鈎科創相關指數的專項資管產品。推動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開發科技創新債券類ETF,支持科技創新債券類ETF通過質押、做市等機制提升流動性。支持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中長期資金加大對科技創新債券及科技創新債券相關產品的配置。
(五)降低科技創新債券交易結算成本。本所繼續免收科技創新債券發行認購經手費、上市(掛牌)初費和年費、現券交易(轉讓)的交易經手費、回售交易經手費,並配合落實科技創新債券登記費、派息兌付手續費、贖回回售手續費和結算費免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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