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2月5日,香港金管局於12月4日向銀行發出指引,推出一次性特别安排,容許放寬最高按揭貸款成數和「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的監管要求,以便銀行可以靈活地協助於2021至2023年選擇了建築期付款的樓花住宅物業用家完成物業交易。
過去三年,官方住宅樓價從高位下調超過25%。部分購入樓花住宅物業並選擇建築期付款的用家,在申請按揭貸款時,可能遇到物業估價低於成交價的情況,面臨額外籌措首期的困難。與此同時,部分銀行向金管局表示,希望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幫助這些有實際困難的用家。
平衡各方面的考慮後,金管局認為在銀行物業按揭貸款業務風險得到妥善管理的前提下,可以推出一次性特别安排,協助於樓市高位以建築期付款購入樓花住宅物業的用家。在這項特别安排下,銀行可以向合資格用家提供最高八成的按揭貸款,以及上調「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至六成。
這項特别安排涵蓋於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並且以建築期付款的自用樓花住宅物業,而有關物業的按揭申請日期為今日或以後。此外,申請按揭時的物業估價須要低於成交價。
由於每間銀行的按揭條款不儘相同,合資格申請人如有需要或疑問,適宜儘早向有提供特别安排的銀行查詢。
金管局之前曾經多次提醒樓花住宅物業準買家,選擇建築期付款計劃時需要留意涉及的「上會」風險。上述的特别安排實屬提供予於近年樓市高位以建築期付款購入樓花,而面對額外籌措首期困難的用家的一次性特殊安排,銀行仍然需要審慎經營物業按揭業務。
金管局借此再次提醒擬選用建築期付款的準買家,如果樓花住宅物業市值較成交價有所下跌,銀行會用按揭貸款申請時的物業估值計算貸款金額,因此最後批出的貸款金額會較買家原本的預期少,買家需要承擔因未能額外籌措首期而帶來的相關風險。在作出置業決定及選擇付款計劃前,市民必須審慎評估當中的財務風險,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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