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9月8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防範違規代辦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的通告。其中提出,依據《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電力業務許可、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申請、變更、延續等事項,不收取任何費用。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從未委託、授權任何第三方機構或個人開展電力業務資質許可代辦、培訓、咨詢等經營性業務。請各單位及個人提高警惕,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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