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6月30日,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33號公佈對原產於歐盟、英國、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所適用反傾銷措施的期終復審裁定。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對原產於歐盟、英國、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鏽鋼鋼坯和不鏽鋼熱軋板/卷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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