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6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佈《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旨在破解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的痛點問題。
《公告》對網絡銷售消費品召回監管提出新要求: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需建立健全消費品缺陷信息收集處理機製,明確市場監管總局將向電商平台常態化推送消費品召回信息,細化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收到消費品召回信息後需履行的義務,要求生產者在召回計劃中提供已具有的商品條碼信息,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消費品的境内召回責任主體,提出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實施電商平台消費品安全與召回共治承諾。
《公告》明確了電子商務經營者在消費品召回中的責任和義務,是召回監管工作從線下延伸到線上的一個小切口,更具精準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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