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3月3日,香港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德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德普)前主席兼執行董事李永生和兩名前執行董事劉新生及招自康的取消資格令,原因是三人違反其職責,沒有妥善管理德普對一家與某內地合夥人組成的合資公司所作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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