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2月20日,香港政府發言人2月19日表示,再有兩款新藥在「1+」藥物審批機制下獲批准在香港註冊。該兩款不同劑量的藥物用於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非小細胞肺癌,能為病患者帶來更多醫治選擇,進一步體現「好藥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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