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月8日,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訊,香港特區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落實讓香港成立的上市公司在某些限制規限下,以庫存方式持有和處置購回的股份,以及推動本地上市及非上市公司以無紙化方式作出公司通訊。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兩項措施將有助提升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競爭力。設立庫存股份制度符合國際做法,能讓上市公司,包括香港成立的公司,持有回購股份,並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更靈活地管理其資本。另一方面,建議的默示同意機制能夠推動無紙化公司通訊,有助提升公司的成本效益和營運效率。」
修訂條例將於2025年1月17日刊憲。為了讓公司有充裕時間作出準備,新安排將於修訂條例刊憲三個月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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