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國證監會公佈,根據《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證監會公告〔2023〕45號),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至2023年10月20日結束。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受理工作,自2023年10月23日9時起開始受理,同時取消企業債券原預約申報環節。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時起,不再受理企業債券項目。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審核工作,並報中國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申請文件、審核注冊程序等,按照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相關制度規則執行。企業債券由交易所負責發行備案,並通過簿記建檔系統發行。過渡期結束前已完成注冊的企業債券項目,由注冊批復文件所列的交易所負責發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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