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發布《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該辦法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獎勵辦法》明確把針對所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的舉報納入獎勵范圍,並結合各地實際情況,規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同時將獎勵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升至20萬元,並設置了最低200元的獎勵金額下限,充分發揮獎勵激勵作用,積極鼓勵、引導群眾參與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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