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10月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會議進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等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經濟平穩運行。會議指出,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有序推動燃煤發電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在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由分别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並做好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可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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